沁县政协主席因拆迁矛盾遇刺身亡,暴露了一个惊人真相!
6月3日,山西沁县发生了一起血案。根据警方通报,6月3日7时许,犯罪嫌疑人安某红(男,58岁,沁县定昌镇人)持刀将被害人郭某宇(男,58岁,沁县定昌镇人)刺死。6月4日,被害人系公职人员身份被媒体进一步披露后,该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热议。观察发现,评论区里,吃瓜群众们,罕见地少有对凶手的谴责声。有网友甚至称,“只要没有伤及无辜,有仇报仇,有冤报冤,在古代也算一条好汉”。还有网友将嫌疑人比喻成胡文海。6月5日,被害人的身份进一步得到披露。原来警方通报中被害人郭某宇,系沁县政协主席郭建宇,响当当的正处级干部。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。一个普通老百姓,为什么会采用以命换命的方式,将一名政协主席杀死?他们之间,究竟有着什么仇什么怨?有消息称,郭某宇被刺的原因,疑似与他十年前在沁县定昌镇担任党委书记、镇长期间的一次拆迁有关。沁县政协在发布的讣告中则称,郭建宇主席因负责清理违规占有国有房屋工作,被违规占有人行凶不幸遇难,因公殉职。我们需要直面的是,因拆迁特别是暴力强拆引发的社会矛盾,在现实中多得像天上的星星一样,数得数不过来。而当今最让基层政府头疼的信访问题,很多也与拆迁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。在媒体的报道和网络的曝光中,因暴力强拆而引发的血案惨案,更是不知凡几。按常理来说,针对征地拆迁问题,国家多部法律都对其程序有着相应的法律要求,对拆迁补偿和后续安置也有着具体规定,为什么还会因此而引发如此多的社会矛盾呢?原因无他,利益尔!早在几千年前,我们的老祖宗就提出“食禄之家,不与百姓争利”的说法,新中国成立以来,中央也一直在强调政府不能与民争利。但在现实中,与民争利的情况,时有发生。特别是在征地拆迁中,这一现象尤为明显。举个简单的例子,在某片区的拆迁中,居民价值百万的房屋,地方政府只答应补偿30~50万。群众会答应吗?当然不会,傻子才会答应。群众不答应没关系,地方政府有的是办法。强拆!有人可能会说,我们毕竟是法治社会,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诉讼强拆方,向法院申请相应的赔偿和损失。这种想法,在理论上是成立的,但在现实中是很无力的。明事理的法院,会判决地方政府强拆违法,但被强拆方诉求的赔偿问题,就千难万难了。这么多年来,我接触过被强拆的上访户多如牛毛,就没有听说过有谁通过法律诉讼获得过赔偿。这些人,最后都成了信访大军里的一员,也成了某些基层领导口中“破坏地方和平稳定的元凶”。多么痛的领悟。总体来说,我们的信访人员,还是比较理智的;我们的人民群众,还是比较善良的。即便房屋被强拆后至今没拿到半文钱的赔偿,无非就是通过打官司,上访,举报等手段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已,鲜有人采用极端手段或报复性手段去维权。但也不是完全没有。2022年10月14日,肇东市农民隋广义,因为自己的12亩合法土地被官员孙德志通过不法手段霸占,多年维权无果后,将在副市长位置上退休的孙德志杀害后自杀。隋广义的遭遇,历来被深谙内情的当地村民们所同情。所以在隋广义将退休副市长孙德志杀害并自杀后,当地群众们为他敬送了一个个花圈。花圈上写着:沉痛悼念老英雄隋广义为民除害……都什么年代了,还出现水浒梁山时代的场景,够讽刺了吧?可以说,无论是之前退休副市长被杀案件,还是现在的政协主席遇刺案件,包括曾引发全社会热议的“欧金中”案件,都说明了一个朴素的问题:莫欺老实人,老实人发起狠来,你连下跪的机会都没有。前事不忘,后事之师;亡羊补牢,犹未晚矣!希望沁县政协主席郭建宇之死,能为社会再次敲响一记沉重的警钟。也希望上级有关部门,能重视暴力强拆所遗留下的社会问题,切实维护每一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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